第十四章 痛快(第1页)
我伸过手去,他也把手伸了过来,我们握在一起无关风月,只有一种发自心底的惺惺相惜。
“小时候,我妈妈也打我。我记得七岁那年,我早上起来晚了,妈妈给了我一个大大的耳光,一巴掌打得我直接倒在了地上,你可以想象一下那需要多大的力气。可是,我依然爱我妈妈。后来,长大后,妈妈说,你还记不记得妈妈小时候打过我。其实我记得,但是我摇头,我说妈妈我只记得你的好。我想,你外公也有对你好的地方,这,可能只是个人表达方式的问题。”我轻轻地说。
此刻的顾永源,他那张俊俏的脸上写满了许多的情绪,他嘴唇动了动,然后说:“我听他话的时候,他对我很好。我不知道给我很多很多的钱算不算是爱。但是我知道,他对别人,很吝啬。”
我给了他一个会心的微笑。我说:“对,这就是爱。”
他也笑了,一笑,那份真情流露的感情就收回去了。他连忙把手抽离了回去,然后拿起啤酒,又恢复了那副正常的语气说:“好好的我们说这些干嘛,来,今天就是来喝酒的。”
我笑着说“好”,也拿起啤酒杯,和他响亮地碰到了一起。
酒吧的中央有人唱起了歌,歌声很一般。顾永源听着听着就不能忍了,他对我眨了眨眼睛,然后说:“我送你一首歌,怎么样?”
“当然好。去吧。”我得瑟地说,心情也大好了起来。
“好的。你等着。”他说完,站起来提了提裤子,吊儿郎当地就过去了,不知道他和唱歌的那哥们说了些什么,总之,人家很快就把话筒和舞台都让给了他。
他对我潇洒地甩了下头,然后眨了眨眼睛,对在座的几桌客人说:“我想为我的朋友唱一首歌,如果唱得不好,希望大家见谅。”
他坐在舞台中央的样子很酷很帅,台下顿时无数女生率先尖叫了起来,甚至有好几个坐在楼上的客人都跑到了栏杆处往楼下张望。
音乐响了起来,原来是我最喜欢的那一首歌,信乐团的《天高地厚》。
他闭上眼睛深情地投入其中唱了起来,一开始是坐着的,后来随着音调越来越高他唱着唱着便站了起来,把满腔的感情都投入到了歌声之中。
他独具特色的歌喉和饱满的情绪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,我忍不住也走到他的对面为他鼓掌为他尖叫附和着他一起唱了起来。一首歌唱完,不知道为何,他的眼角有泪,我也有。
曾几何时,这首歌伴随了我很漫长的一段时光。在我大学最失意、最自卑、最找不到自我、最迷茫的那一段日子里,我曾经无数次哼着这一首歌走过学校大大小小的小道。那时候我的人生贫瘠得宛若寸草不生的荒漠,只有音乐才是我内心情感的最好宣泄。
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为他鼓起了掌声,甚至有几个女生以为他是哪个明星,兴奋地跑过来问他要签名,他倒是也真不客气,拿起笔就在人家的本子上潇洒地签上了“顾帅”的大名,我在一旁痴痴地笑着。
这种感觉很肆意很简单,对,和顾永源的相处,就是一种特别释放自我、特别轻松的感觉。在这种感觉的陶醉下,我甚至什么都不想想,包括曲歌。
午夜过后,我们两从酒吧里走了出去。顾永源要开车,我拦住了他,我说:“别开了,我不想死。”
他便笑,他说:“之前你还说不怕。”
“主要我不想和你死在一起。”我笑着说道。
“切。”他虽然不屑,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满得仿佛快要溢出来。
“我们走回去吧,这里离我家有多远。”我问道。
文艺女青年的细胞从我的脑海里滋生了出来,我当时心里有种“只要今天不要明天”的豪迈之感。就想时光永远都停留在这一刻,不要再继续往下,我不想天一亮我又得在这个城市里拼得头破血流,我又得去面对人性的种种阴暗和复杂,就这样,时光,静止……
“你确定?走不动了,我可不背你。”顾永源说。
“切,你不用我背就已经很好了。”我锤了他一拳。
他便又笑,走路一颠一颠的。两个醉汉,就这样借着午夜和酒精逃避着俗世的种种,逃避着人生所必须面对却不想面对的种种。
他对c城已经无比熟悉了,从小在这里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,每一个角落每一条街道他都一清二楚。
他说:“我带你走小路。不过,那里有一条长长的胡同,没有路灯,你敢走吗?”
“万一遇到歹徒怎么办?”我一听“没有路灯”,本能地心里发毛。
“要是男歹徒,你献身。要是女歹徒,我就勉为其难陪一次。”他又开始胡言乱语起来。
我不由得想踹他一脚,他笑着躲开了。我说:“算了,咱们还是走大道吧!”
“这么没有冒险精神,刚才还说想周游世界呢,就你这怂胆,你好意思说!”他见我退怯了,又开始激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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